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流程
發布時間:2020-10-14 瀏覽次數:98
2020年10月14日,知識產權是指在科學技術、文學藝術等領域中,發明者、創造者等對自己的創造性勞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其范圍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及相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地理標志、植物新品種、商業秘密、傳統知識、遺傳資源以及民間文藝等。
2013年國家知識產權管理局在前期先行試點、試驗的基礎上,參考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標準,提出和組織制定了GB/T29490-201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為企業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提供了一個管理模式。
GB/T29490-201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規定了企業策劃、實施、檢查、改進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要求。標準適用于有下列愿望的企業:
a)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b) 運行并持續改進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c)尋求外部組織對其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的評價。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其他組織,可參照本標準相關要求執行。
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的相關政策
2015年6月30日,知識產權局、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認監委、國家標準委、國防科工局、總裝備部聯合制定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全面推行<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的指導意見》。
根據《意見》要求,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符合創新發展需求的推行《規范》工作政策引導體系,引導具有創新優勢的企業基本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推動企業通過認證后,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能力大幅提升,知識產權對企業競爭優勢的貢獻顯著增強。
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好處:
雖然在我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是大勢所趨,但在理解上仍存在一定認識誤區,部分企業認為自身沒有專利或者只涉及生產制造,因此沒有知識產權貫標的需求。知識產權范圍涉及甚廣,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應該跳出知識產權即是專利的思維禁錮,將知識產權管理作為一個完成的系統持續運行,充分發揮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在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創新工作中的積極意義。
企業申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應具備的條件?
1、 申請認證范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2、遵守國家、行業和地方的有關IPMS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和其他要求;
3、有知識產權(專利、商標、版權等),要有研發或生產活動,辦公場所內配備電腦、打印機、桌椅等基本辦公設施,以確保體系可以有效運行;
4、未被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或被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失信主體名錄或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或虛報、瞞報獲證所需信息的情況;
5、認證申請受理要滿足的其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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